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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一案》简报(2020年第2期)
发表时间 : 2020-05-13 13:41:42
内容分类 : 纪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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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教育专刊“一季一案”

中共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纪委     2020年512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 哈尔滨市松北区河道堤防管理站等部门对松花江江心岛、太阳岛西区外滩私建乱建失职失责问题。

2006年2月至2017年8月,经营水上公园娱乐项目企业陆续在松花江江心岛、太阳岛西区外滩违法私建乱建,违规倾卸残土垃圾,影响河道行洪和区域防汛安全。松北区河道堤防管理站、松北区水务局、市滩涂办等部门监管不严、失职失责。2019年1月,时任松北区河道堤防管理站站长李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时任松北区水务局调研员颜宪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市滩涂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郭卿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时任该单位执法监督科科长王永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摘自《黑龙江新闻网》)


2. 依兰县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在“大棚房”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8年10月,按照国家及省、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要求,依兰县全面启动清理整治工作,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迟迟没有对一类违建“大棚房”出具代履行决定书,影响全县违建“大棚房”拆除进程。对此,该局局长田晓林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4月,田晓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国土资源局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时任局长李立受到诫勉。(摘自《黑龙江新闻网》)


3. 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护中心主任冯尚柱报送虚假验收资料问题。

冯尚柱任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护中心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尚有3个大型摄像头及配套设备未安装、调度室装修和机房建设严重不足、机房空调恒温系统品牌与合同不符的情况下,报送虚假验收资料进行了验收。2019年9月,黑龙江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给予冯尚柱行政警告处分。(摘自《鸡西日报》)


4.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区委书记管礼伦等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排查漏户漏人问题。

2020年1月28日,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凤朝门社区出现3例聚集性疑似病例。经查,红花岗区委区政府及其卫生健康局、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和凤朝门社区在疫情防控排查中,工作重视不够,督促检查不力,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入户排查要求,导致凤朝门社区出现漏户漏人的情况。区委区政府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区委书记管礼伦和区委副书记、区长游劲松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副区长张云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凤朝门社区包保领导赵公松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段宇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5.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宝山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波等人疫情防控失察失责问题。

2020年2月,贵定县住建局职工江某某之父从湖北到达贵定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江某某隐瞒有关情况受到相应处理。县住建局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未按上级要求及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核查,江某某所在的宝山街道办事处排查出该户人员信息后落实管控措施不力,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造成严重后果。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宝山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波被责令向县委常委会作出深刻检查。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廖亚明(值班领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住建局质安站副站长范红阳(值班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宝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怀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宝山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罗亮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6. 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坡妹镇副镇长杨胜坤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只表态不落实问题。

2019年10月8日,因坡妹镇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滞后,分管副镇长杨胜坤被县人民政府约谈,签字承诺将于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建设、验收和资金兑现相关工作,并于当天递交《关于坡妹镇开展住房保障工作滞后的检查》,再次承诺坡妹镇住房保障工作一定如期完成。11月15日,经杨胜坤签字“情况属实”后,坡妹镇上报《册亨县住房安全保障专班工作汇总表》,数据显示保障工作全面完成。11月21日,经州级审查评估工作组核实,坡妹镇秧亚村存在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房未完工、住老旧房的情况,与上报数据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杨胜坤作为分管领导,未正确履职、弄虚作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7.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十字乡综治办负责人曾再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资料造假不作为问题。

2018年11月,平坝区委政法委对十字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十字乡为了应对区委政法委的督导检查,编造了4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纪要。2019年6月,安顺市纪委市监委到平坝区十字乡明察暗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又发现十字乡扫黑办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曾再超作为十字乡综治办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纪检监察室 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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